《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正式發布
時間:2022-01-13 來源: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四部門
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信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1.不得將違法和不良信息關鍵詞記入用戶興趣點或者作為用戶標簽并據以推送信息。不得生成合成虛假新聞信息,不得傳播非國家規定范圍內的單位發布的新聞信息。 2.不得利用算法屏蔽信息、過度推薦、操縱榜單或者檢索結果排序、控制熱搜或者精選等干預信息呈現,實施影響網絡輿論或者規避監督管理行為。